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地方适用事项)
发布时间: 2017/3/16 11:56:53 来源:广州市国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文字 〖 〗(双击左键自动滚屏 再单击左键暂停)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地方适用事项)

日期:2016-03-10 来源:省局纳服处 作者:Administrator

   【业务描述】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具体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4)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8)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2)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8)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1)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25)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6)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7)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9)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0)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7)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8)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9)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4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1)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2)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4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4)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45)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1)纳税人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2)定期减免税优惠事项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在备案后有效年度内,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仍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但备案内容需要变更的,企业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定期减免税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名称中含有“定期减免”的事项。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1)采用到税务机关备案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符合规定形式,填报内容完整,附送资料齐全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2)采用网络方式备案的,税务机关收到电子备案信息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意见。 

  【报送资料】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4)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7)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8)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9)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已取得证书的提交)。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2)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 

  (1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1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8)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1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立项有关文件。 

  (2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21)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2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2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本企业享受优惠的文件(限个案批复企业提交)。 

  (25)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6)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有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单位转制方案批复文件。 

  (27)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动漫企业认定证明。 

  (2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 

  (29)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0)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文件(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3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文件(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3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文件(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3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文件(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3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文件(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3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7)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8)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9)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已经认定的单位提交)。 

  (4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认定文件。 

  (41)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认定文件。 

  (42)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4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44)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45)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基本流程】 

   

  【办理地点】http://www.gd-n-tax.gov.cn/pub/gdgsww/bsfw/bsdt/index.html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1  


广州市国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83号三楼310-312房
电话:020-87381211、87371348、88194483 传真:020-87371348
广州市汇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
粤ICP备10227407号